因为现代人文主义经常与世俗主义联系在一起,所以有时很容易忘记人文主义也有一种非常强大且非常有影响力的宗教传统。 早期,特别是在文艺复兴时期,这种宗教传统主要是基督教性质; 然而,今天,它变得更加多样化。
任何包含人文信仰和原则的宗教信仰体系都可以被描述为宗教人文主义 - 因此,基督教人文主义可以被视为一种宗教人文主义。 然而,将这种情况描述为一种人文主义宗教(其中一种先前存在的宗教受人道主义哲学影响)而不是宗教人文主义(人文主义受到宗教信仰影响)可能会更好。
无论如何,这不是在这里考虑的宗教人文主义的类型。 宗教人文主义与其他类型的人文主义共享与人类最关心的基本原则 - 人类的需要,人类的欲望以及人类经验的重要性。 对于宗教人文主义者来说,人类和人道必须成为我们道德关注的焦点。
从现代人文主义运动开始,人们就把自己描述为宗教人文主义者。 在第一部“人道主义宣言”的三十四位原始签名者中,十三位是一神论传道人,一位是自由派拉比,两位是道德文化领袖。 实际上,该文件的创建是由三位一神论部长发起的。 在现代人文主义中存在宗教压力既是不可否认的,也是必不可少的。
差异
宗教与其他类型的人文主义的区别在于对人文主义应该意味着什么的基本态度和观点。 宗教人文主义者以宗教的方式对待他们的人文主义。 这需要从功能的角度界定宗教,这意味着将宗教的某些心理或社会功能确定为区分宗教与其他信仰系统。
宗教人文主义者经常引用的宗教功能包括满足一群人的社会需求(如道德教育,共享节日和纪念庆祝活动,以及创建社区)和满足个人的个人需求(如寻求发现生命中的意义和目的,处理悲剧和损失的手段,以及维持我们的理想。
对于宗教人文主义者来说,满足这些需求就是宗教的意义所在; 当学说干扰满足这些需要时,宗教就会失败。 将行动和结果置于学说和传统之上的这种态度与更基本的人道主义原则相吻合,即救赎和援助只能在其他人身上寻求。 无论我们遇到什么问题,我们只会在自己的努力中找到解决办法,不应该等待任何神灵或精神来拯救我们摆脱错误。
因为宗教人文主义被视为人们可能寻求实现这些目标的社会和个人背景,他们的人文主义是在宗教环境中实践的,具有团契和仪式,例如道德文化社会,或与之相关的会众。人道主义犹太教协会或一神论者 - 普遍主义者协会。 这些群体和许多其他群体在现代宗教意义上明确地将自己描述为人文主义。
一些宗教人文主义者走得更远,而不仅仅是认为他们的人文主义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据他们说,满足上述社会和个人需求只能在宗教背景下进行。 已故的宗教人文主义者团队主席保罗·H·贝蒂(Paul H. Beattie)写道:“没有更好的方式来传播关于如何最好地生活或加强对这些想法的承诺的一系列想法,而不是宗教团体的手段
因此,他和那些像他一样的人认为,一个人可以选择不满足这些需要,也不能成为宗教的一部分(尽管不一定是通过传统的,超自然的宗教系统)。 根据定义,一个人寻求满足这种需要的任何手段都具有宗教性质 - 甚至包括世俗的人道主义,尽管这似乎是一种矛盾。